关于李玲等同志院长助理任职的通知
各单位、各党支部:
根据工作需要,经院党委研究决定:
李玲同志任学院院长助理(聘期三年);
孙志新同志任学院院长助理(聘期三年);
梁诗景同志任学院院长助理(聘期三年)。
中共bat365中文官方网站石油bat365官网登录委员会
2020年6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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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5月24日 星期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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